第四十六章 絕地反擊

夏瑾看著網上那些侮辱秦香的話,竟是比自己被掛在網上被流言中傷時還要氣憤不已,好在秦晉那邊很快就開始行動了。

因為一直關注著秦晉方面的動作,所以夏瑾很快地就在最大的網絡問答社區上看見了最新出的一個帖子,因為提問的人十分有名,在各個社區、微博上都十分的火的博主桃佚名。

是以,他這才剛發了帖子,立馬引來了上百條的回復。

【怎樣看待女性被騷擾或強暴時,部分人反而評論是你穿的太少?】

我個人是不認同這部分人的觀點的。這是對女性極大的不尊重。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769個回答

匿名用戶

【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

cici.lin

【我穿成什麼樣是我的權利,你有義務尊重我。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們教育裡缺失了男性對女性尊重的一部分。我們老一代的長輩對女孩子都會說夏天不要穿太透,那麼也要對男孩子說看到穿太少的女孩子,要尊重。讀大學時長輩說女孩子不要隨便交男朋友,不要隨便上床,那也要對男孩子說不要隨便亂交,尊重自己也在尊重別人。】

匿名用戶

【搞笑。現在的女的一個個穿的跟坐台的一樣,穿那麼少,衣著本來就是一種信號,說什麼穿成什麼是女的的權利,那麼出了事也請自己負責。】

糖醋排骨

【其實我覺得挺有道理的,她穿的少引誘了你,你長得蠢所以我打了你,邏輯是一樣的,樓上過來,我保證不打死你。】

最甜吱吱醬

【其實我一直都很想說,在報道這類事情和新聞的時候很多媒體也處理地十分不恰當,每次標題都是哪位女性被騷擾或是強暴了,這樣的標題很容易讓人將注意力集中在這位女性身上,讓人覺得是這位女性不對,試著將標題換成誰誰誰騷擾或是強了一位女性,這樣究竟是誰的錯不就一目了然了嗎?而且被害人的信息也能夠保護起來,就像前幾年那個某某明星的兒子犯罪,因為他是主語。大家都抨擊他去了,對受害人的輿論就會小許多。】

土豆脊骨湯

【以前在外國一個宣傳片裡看到過一句話:“別管我穿什麼,讓你的兒子別當強奸犯!”我的身材好所以我穿顯曲線的衣服,我的腿長好看所以我穿短裙穿高跟鞋,我的腰細所以我穿露臍裝……這些都是我的權利,絕對不是成為你侵犯我的絕佳理由!】

小勇敢

【同意樓上,前幾天看到一個報道,一個性工作者被侵害了,大家都說是她自己活該。還有人說她反正從事這項工作無所謂,我只想說一句就算是妓/女也有不張開腿的時候,不要給自己的無恥找理由。】

……

夏瑾一條一條地看下來,卻是能夠明顯地感覺到這裡面有一部分用意是為了自己,連她自己刻意去遺忘去不在乎的事情,但是卻被人小心地維護著。

為什麼看到那些言論會這麼氣憤?不僅僅是因為秦香,也是因為自己,因為自己也是被這些所謂的強暴流言所害的人,就因為那次宴會上記者曝出她差點被強暴的事情後。她的生活便越加不平靜。

她默默忍受了,可是她的朋友此時卻為了她而發聲!而還擊!

“呼。”夏瑾緩緩舒出一口氣,哪想就在這個時候,論壇右上方忽然彈出一個小小的消息通知:桃佚名邀請您回答問題。

夏瑾見狀微微一怔,隨即很快便操作著鼠標點了一下消息提醒,頓時整個頁面刷新了一下。赫然就是剛剛她在看的那個帖子!

她現在使用的賬號也在各個社區網站小有名氣,但是除了秦香沒有人知道這個號後面的人就是她夏瑾,所以看到題主的邀請後,夏瑾更加確定這是秦香借用這個機會讓她來反擊,為自己正名,爭一口氣。

“香香……”

夏瑾想了想,也不管那邊的秦香能不能看到自己的消息,還是著手發了一個“謝謝”過去。

然後這才在問答頁面,認真地開始作答。

【謝邀。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先引用一下龍應台《美麗的權利》的一段話:我的伯父有片果園。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殺蟲遮雨。到秋風吹起時,累累的蘋果,每一只都以最鮮艷、最飽滿的紅潤出現。路過果園的人沒有一個不駐足觀賞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經不起誘惑。闖進園來偷這些果子,你難道還指責這果園不該把果子栽培得這麼鮮艷欲滴?說他“自取其辱”?難道為了怕人偷竊,果農就該種出干癟難看的果實來?難道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該剪個馬桶頭,穿上列寧裝,打扮得像個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齷齪,還是種果的人活該倒楣?究竟是強暴者犯了天理,還是我“自取其辱”?

私以為找各種理由為罪行開脫的人,無非想是為自己低賤的人格尋求一些庇護。

有人被騷擾被侵犯是因為她穿的少,那麼這個邏輯成立的前提必須是她穿的少就是為了吸引男性,而不是別的原因。

其實我一直很想問一句,為什麼我們總是在強暴案中討論女性不該做什麼,而沒有試圖教育男性不該做什麼?

這些年,有些媒體和記者為了吸引眼球,追求轟動效應。或者僅僅為了博得更多的關注和粉絲,混淆黑白,顛倒是非,有的熱衷於做標題黨,什麼標題唬人用什麼,完全不顧在網絡社會中。個體的情緒經過快速便捷的信息渠道傳播,極易蔓延和擴大,迅速擴散為社會情緒。一些事本該同情卻幸災樂禍,本該憤恨卻欽佩效仿,本該譴責卻點贊誇獎,這種“社會情緒反向”值得警惕。作為新聞輿論工作者,作為自媒體時代裡的每一個人,我們的傳播不僅是自己的事情,多多少少會影響一些人,因此我們有義務正面宣傳,有義務讓更多的人從我們這裡感受到光明與溫暖,感受到向上向善的力量,而不是頹廢悲觀、仇恨消極、充滿戾氣的負能量。“光明每前進一分,黑暗就會退後十分。”

如果你看到這裡,還覺得還堅持認為被騷擾是活該,那麼你最好祈禱這種事情不要發生在你身上,要不然我也會微笑地送上一句“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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