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四章 番外:孟清暉&舒禾
“在專業度上,您無需質疑我,畢竟令尊聘我過來,就說明我有一定實力。”舒禾說。
她心裡對孟清暉實在是厭煩,卻依然好聲好氣,只想把這尊佛打發走。
“拿我父親壓我?”孟清暉卻刻意曲解她的意思,“舒禾,你怕是不知道,以後的孟家是誰說了算!”
“孟董,我當然知道。”
舒禾見他軟硬不吃,無奈地嘆了口氣,在他面前蹲下來跟孟清暉服軟。
“那天的事,是我眼盲心瞎,認錯了人。我向您道歉。”
“道歉就完了?”
“呃......您要是不解氣,也給我5千塊。”
給她5千塊?虧她想的出來......孟清暉震驚於她的腦回路:“你殺了人,道歉能免死?”
舒禾搖搖頭:“不能,可這件事......”
孟清暉:“不比殺人輕!”
好吧......
她又站起來,開始擺爛:“那我沒辦法了,任憑孟董發落吧。”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多說無益。
隨便吧,反正世界也這樣糟了。
舒禾坐到了自己的工位上,恢復了平日裡公事公辦的表情:“孟董沒什麼事請回吧,解雇我記得多付三個月薪水。不解雇的話請不要把私人恩怨帶到工作上。”
孟清暉再次一口氣堵在喉間。
“好,那就希望舒總監對得起你的薪水!”
他恨不得咬碎一口牙,直接站起來摔門走了。
孟清暉走後,舒禾這才注意到沙發上的東西。
昨天她喝多了,只記得拿回了剩下的半瓶酒。
到家後倒頭就睡,早上換了一身干淨套裝上班,臨時找不到眼鏡便戴了隱形,竟然完全不知道自己把衣服和眼鏡落在酒吧的事。
所以孟清暉一大早來是給她送東西的,那麼,昨天酒吧撞上的那個人真的是他!
好像還有個人跟她搭訕來著,那是他朋友?
額......原來不是自己喝多的錯覺,是真的。
短短幾天時間,她竟然給自己的雇主留下了這樣不好的印像。
難怪孟清暉說她私生活豐富,私下裡“浪”!
舒禾知道,在我國某些地區,“浪”是個褒義詞,是風流漂亮的意思。可她當然也知道,在孟清暉嘴裡不是。
他覺得她放蕩,不自愛,已經說的很含蓄了。
是個正常女人被人這樣說都難受,可她在他心裡的形像早已跳進黃河洗不清,無所謂了。
舒禾拿起自己的外套,不知是不是錯覺,她總覺得那上面好像還帶了點孟清暉身上的氣味。
不是香水味,像某種藥材,是那天晚上兩人抵死纏綿時的氣息,獨屬於他的,很好聞,也很有辨識度。
“謝謝您幫我把外套送來。”她剛跟孟清暉出言不遜,此刻又不得不趕忙在工作軟件上留言道謝。
“不客氣,如果真想表示感謝的話,晚上跟我出席一下飯局。”孟清暉回得很快。
帶她出席飯局?
怎麼,這是拿她當盤菜了?
舒禾面色一沉,她簽的合同裡可不包括職場潛規則!
“抱歉孟董,我是公司法務總監,法律意識太強了,怕到時候遇到危險,下意識自我防衛,駁了客戶面子。”
她明顯話裡有話了,“還是換個八面玲瓏的人去吧。”
孟清暉那邊看她反應這樣大,反而笑了。
也是,剛說完她私生活不檢點,就讓她去出席飯局,換誰也會多想。
卻也只是回復說:“孟氏簽署的所有合同都必須有法務部門的人審核,帶你去是正常程序而已。”
見舒禾沒有回復,他又發了條消息過去。
“再說,要麼你晚上不也是要出去喝酒麼,倒不如跟著我去簽合同。82年的拉菲和飛天茅/台,哪個不比你那兩瓶兩百塊的威士忌強。”
這番話倒是說的舒禾心動了。
她想想也是,去哪裡喝酒都是喝,與其一個人喝悶酒胡思亂想,倒不如去工作場合喝個痛快。
再說,她一個搞法律的,誰還敢強迫她做什麼不成?
這樣想著,到了下午五點,舒禾便真的跟孟清暉一同去了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