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今日得了隨意,蕭權走路生風,在昆吾閣呆了一天,出來之時,已經是漫天晚霞。

落日的余暉柔柔地灑在街道上,行人匆匆回家備晚飯,一路上孩童歡聲笑語,賣貨郎的聲音此起彼伏,這煙火氣息讓人十分愉悅。

白起提著劍,虎虎生威,腰杆都直了許多。

昆侖奴中當護才後,所得的武器都是精挑細選,大多主人會選不貴又實用的武器。唯有蕭權衝著京都最好的劍去,拋下重金,以學識為籌碼,還力排眾議,在眾目睽睽下,為他配上了隨意。

白起跟在蕭權後面,亦步亦趨,無比感慨,內心暗暗發誓要護好主人。

“不用太感動,我應該做的。”

大搖大擺的蕭權抱著手道,白起一路上沒有說話,恐怕此時感動得眼淚汪汪的,又不好意思讓他看見,所以也不像平時那樣和他平行。

“主人......如此為我,恐招禍端。”白起一開口,眼睛就紅了。

蕭權擺擺手,一笑:“禍端?多你一個不多,我不怕!”

白起囁嚅著,還想說什麼,蕭權回頭,一字一句,鏗鏘有力:“白起,我方才在昆吾閣未開半個字的玩笑!你乃英雄,當配此劍!以後,無論誰與你再提出身,你只需要記住,你在我蕭權心裡,必將是未來的英雄,一個威風凜凜的雄將!”

白起一愣,他在蕭權心中竟是這等形像!

蕭權凝重地看著他:“你既認我為主,便要與我同心!同念!永遠、永遠不要再提你不配三個字!你此生此世都要記得,這天下萬千榮華、萬千好物,你白起配!我蕭權配!你白起當得起!我蕭權也當得起!沒有人有任何資格說你、說我當不起!秦府不能,易歸不能,誰都不能!”

此話如千鈞重的巨石,在白起的胸口中猛地炸開,發出驚天動地的巨響,將白起的血骨通通清洗了一遍!

他握著隨意,低頭道:“遵命!”

蕭權點點頭,他看著高遠的天空,沉聲道:“人,即使被深埋在泥裡,也該有破土劈天的志氣。”

否則,他恐怕就像第一個來大魏的華夏兄弟,只能留下一把把劍。其他,再無痕跡。

想必,當初那位大兄弟也想改變大魏,只是有心無力。

大魏就是一片束縛人的深泥,他必然破土而出,不用是劍、用筆、還是用手,他都要立於大魏之巔,帶著白起,揮著隨意,斬盡擋住他前路的妖魔鬼怪!

曹行之說得對,大魏之路不好走,可蕭權也沒有想過能好好走,他的筆一定是沾滿鮮血才能揮灑出無盡詩篇,他的劍一定是沾滿腥氣才能立於山巔、怒指日月!

若他的筆不沾血,劍不沾腥,別說漫長的前路,就連前面十步,蕭權都走不下去。

因為眼前冒出一個人,路這麼寬,他非站在了道路中間,擋住了蕭權的去路。

此人衣著華貴,殺氣凜凜,扇柄一直敲著手,他上上下下打量蕭權,不屑地笑了笑:“我當我要殺的人是何等人物,原來只不過是一個寒門子弟!哈哈,殺雞焉用牛刀,罷了,你自盡了事,免得旁人說我欺負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

方才在昆吾閣,此人一直在人群當中看熱鬧,那逼人的殺氣正是來自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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