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回家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都過去這麼多年了,還對以前那些破事耿耿於懷,肚裡升騰出一股無名火。

   正要開口反唇相擊,卻不想,她又肆無忌憚的打量我。

   “清心,你可別怪我多嘴,我們可都是奔三的人了,平時要多注重保養自己嘛,你看看你,皮膚那麼干燥,還有你的嘴巴,都起皮了吧?”

   她一邊說一邊用手在我的臉上指指點點。

   “你身上的衣服也就幾百塊吧,還有這包包,一看就是便宜貨,你說你那麼拼命供男人上大學,不舍得往自己身上花錢,怎麼樣?人家嫌棄你了吧?”

   她越說越大聲,一副唯恐天下不亂的神情,旁邊來往的過路人,不時投來詫異的目光。

   我緊握著手骨節已經泛白,下一秒真想一把掌給她呼上去。

   她的話很成功的擊到我的痛處,在與顧南方交往那兩年,我節衣縮食,哪怕買個幾塊錢的小物件也都要再三思量,更何況大牌的奢侈品了。

   我也是個年輕的女孩子,說不喜歡那是假的,平時也會在雜志上留意那些大牌的更新。

   可到底,我不是一個愛慕虛榮的人,身上的東西能用就好,不用非要去設想那些可望欲不可求的東西。

   此時,被錢梅這一通冷嘲熱諷,我覺得臉上很難看。

   頓時氣激,一把拍開她的那雙正在指指點點的爪子。

   但她不死心,又開始拉扯我的包,故意用力一扯,包包的帶子斷了,我腳下一個踉蹌,朝身後跌去。

   正當我狼狽不堪時,卻跌進一個寬大的胸膛,緊接著被擁在懷裡,那熟悉的氣味讓我覺得安心,煩燥的心情一下子明朗許多。

   “早就跟你說過,平時看著你那麼囂張,遇到事怎麼就不知道反抗呢?任什麼阿貓阿狗的都來欺負”。

   霍霆宇清冷的語氣中帶著恨鐵不成鋼。

   “你沒走?”

   被擁在懷中的我沒有反抗,一臉詫異。

   “我不放心你一個人回去,想看你安全到家再走,事實證明,我的擔心沒有錯。”

   他眉心輕挑,語氣中滿滿的都是寵溺。

   “你對我真好!”

   我很合適宜的伸出雙臂環住他的脖頸,一臉嬌羞的望著他,儼然一對熱戀中的小情侶。

   不知道是被他的溫柔所蠱惑,還是想要做給錢梅看,明知道這一切都不是真的,還是努力將假戲做足。

   如所料的一般,剛才還挑釁十足的錢梅如吃了蒼蠅一般呆呆愣著,神情中有驚艷、有憤恨、還有不甘。

   霍霆宇溫柔攬著我,向前走,經過錢梅,冷掃一眼,眉心一挑,冷冷說道:“你媽沒有告訴你,擋別人的路很沒有禮貌嗎?”

   他骨子裡天生的震懾力,讓錢梅慌忙側身,腳上沒有站穩差點摔倒。

   霍霆宇擁著我,無視她的狼狽,揚長而去。

   一切來得太快,整個人猶如置身於雲裡霧裡,霍霆宇將我送到家口就離開了,當然我也沒有打算請他去家裡坐坐。

   回家之前,我已經提前給爸爸發了短信,當我敲開家門的那一刻,爸爸媽媽早就把飯菜准備好了。

   “爸爸,媽媽,我回來了!”我鼓足勇氣喊道。

   他們生氣歸生氣,終歸心疼我這個女兒,這一點從爸媽看我時,那疼惜的眼神中就能感覺的出來。

   “你還知道回來啊?”媽媽的語氣中帶著責備,但眼圈已經泛紅。

   兩年沒有見面,爸媽蒼老了許多,我的內心有著深深的自責,都怪我這個不孝的女兒,讓她們操碎了心。

   我吸吸鼻子,將快要溢出的眼淚硬生生的憋了回去,同時也加深了我對顧南方的恨。

   我真恨我當初瞎了眼睛,喜歡上顧南方那個渣男,為顧家做牛做馬,不僅耽誤了自己的青春,還讓我的親人跟著受罪。

   我絕對不會放過他們!

   “這次回來就不走了吧?當年那麼固執,非要跟個男人跑了,現在怎麼樣?瘋夠了吧?人家不要你了,傻眼了吧?”愛嘮叨的媽媽又開始喋喋不休起來。

   媽媽的話讓我慚愧的低了下頭。

   “行了,過去的事就不要再說了,還不把菜端上來。”站在一旁一直沉默不語的爸爸開始出來打圓場了。

   在這個家裡,爸爸是個嚴厲的角色,也最明白事理,我知道,他是不忍心看著媽媽數落我,讓我原本受傷的心再受刺激。

   “對呀,我真的好餓,好想吃爸爸媽媽做的飯菜。”我也適時宜的附和,笑著撒嬌道。

   這兩個月裡,一直生活在霍霆宇的家裡,他在吃食上很講究的,頓頓都很豐盛,便既使如此,我也好想吃家裡的飯菜。

   品嘗著熟悉的味道,一邊吃一邊低著頭,就怕一不小心流出眼淚。

   爸爸媽媽也很安靜,大概他們的心裡也和此時我的心情一樣吧。

   吃過飯後,爸爸又像以前一樣,帶上他的老花鏡去讀報紙,媽媽則和我一起坐在沙發上看肥皂劇。

   午後的陽光由窗中照謝進來,灑下一片祥和,此時此刻,我竟有說不出的滿足感。

   “清心呀,上次你把人撞了,後來怎麼解決的?”

   媽媽冷不丁的問了一句讓我摸不著頭腦的話。

   “媽,你說什麼呢?我什麼時候撞人了?”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就是去年的事啊?去年,顧南方的媽媽來到咱們家,說是你開車把人給撞了,被關進了警察局,對方要三十萬塊錢才肯放人。”

   我一聽腦袋徹底懵了。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