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被趕走了
方瑞雪和黃曉雲得到消息的時候,李蘭芳已經被送往醫院了。方瑞雪從聽到李蘭芳受傷的消息腦袋就是木的,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到醫院的,等她反應過來的時候,她已經站在病房外面了。
黃曉雲先她一步衝進病房,進去之後趴在李蘭芳的床邊就開始哭,哭到最後還要李蘭芳來安慰她。
“別哭了,別哭了,我沒事。就是手上劃了兩刀口子,額頭撞破了點皮,養兩天就好了。”李蘭芳兩手都包著紗布,也沒辦法伸手安慰,只能不停地說話。
“還有一個呢?小雪呢?你站在門口干啥呢?”她往外瞄一眼,看著杵在病房門的方瑞雪說。
方瑞雪這才吸了一下鼻子,抹了一把臉上不知何時淌下來的淚,緩緩地走近了病房。
李蘭芳確實傷得不重,只是摔倒的時候被玻璃渣子劃傷了手,流了不少的血在地上,看著有些嚇人。頭磕在桌子上磕破了,但是傷口不深,都不用縫針。就是那實木桌子太硬,磕得她頭暈,現在也沒完全恢復。
英勇的小黃受的傷反而要重一些,先是被凳子砸了腳,後來又跟人干起來了,只能挨揍,被揍的鼻青臉腫的,慶幸的是沒挨多少時間,也就受了點皮外傷,骨頭和內髒都沒事。
“知道,是,什麼人,嗎?”黃曉雲哽咽著,說話也是一字一句的。
“不曉得,都蒙著臉呢。”李蘭芳嘆了口氣說,“不過我感覺有點奇怪。”
“怎麼,奇怪了?”黃曉雲問。
“一開始呢,我以為他們是來要錢的,看著也像是要錢的。那拿了錢之後應該就可以走了啊,就算錢不多吧,也沒必要非要逼著我去銀行取啊!那我一到銀行,不就是有機會脫身報警了嗎?這不合理啊!”
人都已經躺在醫院了,心裡還在操心著這些,面對著還處於疑惑中的李蘭芳,方瑞雪除了無奈更覺得心酸。
她伸出手,輕輕撫摸著李蘭芳手上的紗布,心裡將那群入室搶劫的人罵了千萬遍。
“不管合不合理,都已經報警了,就交給警察吧。”黃曉雲到了一杯水,小心翼翼地喂給李蘭芳喝了。
“錢刀妹損失多少,就是桌子、櫃子和門都給砸爛了,得重新買新的安裝。小姑娘們也都受了驚嚇,得給她們放幾天假平靜一下,還有小黃……”
“先歇業吧。”方瑞雪打斷了李蘭芳的話,“您和小黃哥都受傷了,店裡也沒廚子了,干脆關門歇業一段時間,而且……”
而且,她擔心,那些人還會再回來。
城中村,破舊的酒吧。
一處陰暗的角落裡,汪勇正坐在那裡吃飯,狼吞虎咽,看起來像是餓了七八天。
“你吃慢點,沒人搶。”李大金叼著煙坐在他對面,“都多少天了,還沒緩過來呢?”
汪勇在被他收留之前過了幾天東躲西藏的日子,那幾天別說吃東西了,他連水都沒得喝。也就是那幾天被餓怕了,導致他現在一看到飯,就跟見了獵物的餓狼一樣。
“金哥!”哐啷隆咚的,突然從門口跑進來一個人。
“什麼事啊!能不能穩重點啊!跟個被夜貓追趕的耗子似的!”李大金嫌棄地看了一眼來人說。
來人站在他跟前,呼哧呼哧地喘了兩口氣,才開口說:“兄弟們被人截了!”
“什麼?!”李大金的煙頭從嘴裡掉了,“誰被截了?被誰截了?”
“就你讓我們盯著的那個飯館兒!今天被一伙人給搶了!”
哐當——正在吃飯的汪勇手裡的筷子掉了。
“你說什麼?”汪勇擠到那人面前,滿臉不可置信,“你說被誰搶了?”
“那伙人我們不認識。”那人攤手無奈地說,“本來哥兒幾個最近幾天一直都在那兒盯著呢,沒看到你們說的那個什麼方什麼雪的人,所以就一直沒動,結果今天街上突然來了一伙人,直接就把店給搶了。”
李大金思索片刻,突然眼神銳利地盯著汪勇:“你是不是還找了其他人?”
汪勇心中一凜,差一點跪地求饒:“金哥,我沒有!我真的沒有!你信我!我要是找了其他人我就不得好死天打雷劈!”
“行了行了,別給我賭咒發誓。” 酒吧裡燈光變幻,李大金的臉藏在黑暗中看不清,“既然現在已經有人打草驚蛇了,那你之前說的計劃就行不通了,吃完這頓飯,你就趕緊滾吧。”
汪勇兩腿一軟,立馬就給李大金跪下了:“哥!金哥!真的不是我啊!你信我!我是真沒地方去!金哥你幫幫我!我把身上的錢都給你!都給你!”
說著汪勇就開始脫褲子,那一萬五千塊錢被他縫在了自己大褲衩上。
可是李大金根本就不理會他,他使勁踩滅了地上的煙頭,衝身邊的小弟使了個眼色,然後上樓去了,任憑汪勇在身後怎麼保證呼喊,他都沒有回頭。
下一秒,汪勇就被李大金的小弟們一左一右地架著扔出了酒吧,還得了一句警告:“限你今天之內離開城中村,不然我們就親自給把你送到公安局去,我們大哥對你已是仁至義盡,你好自為之吧。”
汪勇如同一只喪家之犬被扔在了大街上,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單薄的外套,夜晚的冷風一吹,凍得他牙齒直打顫。既然李大金已經放話說讓他今晚就離開,那就是鐵定不會在給他任何庇護了,汪勇衝著酒吧緊閉的大門咒罵了幾句,摸摸這幾褲衩裡的錢,佝僂著身子走遠了。
破落肮髒的街上還有其他的人路過,但是他們看也不看汪勇一眼,仿佛那個人就和垃圾堆裡刨食的流浪狗一樣。在這裡求生活的人,誰也不比誰高貴。
汪勇身影在黑暗中逐漸看不清了,他需要重新找一個地方藏起來,最好能離開綠城。如果在一開始警察突襲的時候他沒有慌,而是迅速地離開綠城不逗留,或許他現在已經在外面逍遙了。可是他不甘心,憑什麼別人能夠大房子住著、豪車開著、金表帶著,他就必須得東躲西藏。
要走,那也得搞一筆錢之後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