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節 一紙婚書
納蘭若釋也知道,皇帝一直都沒有給自己跟納蘭承釋選妃,無非,也是在等著這位洛府的小姐年滿十八歲,所以,在外人眼裡,無論是四王爺納蘭承釋,還是他這位太子爺,只要接觸洛驚鴻,只怕,都被人誤會的。
“是不是,你也會誤會,我接觸鴻兒的目的,跟我那個四弟的目的是一樣的?”那天,納蘭若釋喝醉了,原本也沒有喝了多少,可納蘭若釋就是喝醉了,醉的一塌糊塗。
有人說,酒後吐真言,洛月夜看著這樣的一個太子爺,是洛月夜從來都沒有見到過的納蘭若釋,洛驚鴻到底是在納蘭若釋喝醉了,醉的一塌糊塗的時候走了出來。
“鴻兒,我一直的不希望你能夠跟太子殿下有著過多的接觸,所以,我並沒有看好你們二人,但是今天,我突然有些可憐我們這位太子殿下了,你看看他,醉成了這樣,卻還是叫著你的名字,鴻兒,你說,他是為什麼?”
洛驚鴻不知道,這是洛月夜第一次希望洛驚鴻跟納蘭若釋在一起,縱然洛月夜也知道,納蘭若釋是天機國的帝都太子爺,是將來有可能的皇帝,可洛月夜這也是第一次的覺得,洛驚鴻跟納蘭若釋在一起,納蘭若釋會好好地珍惜保護洛驚鴻。
“哥,你知道的,我不想跟公子若有別的關系,我就這一顆心,已經給了別人,哥,你先回去吧,公子若交給我了。”洛驚鴻走過去,跟納蘭若釋坐在一起,接過了洛月夜那沒有喝完的酒,仰頭喝了一口。
“好好想想吧,鴻兒,還有七個月,你就十八歲了,到時候,陛下賜婚,你拒絕不了。”洛月夜是為了洛驚鴻以後長久考慮,何況,納蘭若釋到底也不差,各方面,都過了洛月夜這一關。
洛驚鴻懂得洛月夜臨走離開說的話,是為了她考慮,她其實什麼都明白,納蘭若釋喝多了,靠在了她身上,甚至她都沒有叫醒納蘭若釋,只能把自己的披風給了納蘭若釋披上。
“納蘭若釋,呵呵,你可知道,我不叫洛驚鴻,我叫林南,我不屬於這裡,也不想在這裡呆著,可是,來到這裡是一個意外,遇到你,也是一個意外,遇到風華,我想是我的幸福,我不是不懂,那顆心,已經給了風華,我不想牽扯到朝政,成為政治的犧牲品。”
洛驚鴻只有在納蘭若釋喝醉了,什麼都聽不見的時候,才會跟納蘭若釋說,有些事情,不需要解釋,她也不想跟納蘭若釋解釋,有些事情,不解釋,就會成為一個謎,一直的迷下去。
那天一直到後半夜,洛月夜來的時候,納蘭若釋還靠在洛驚鴻的身邊睡著,洛驚鴻就那麼的,把披風蓋在了納蘭若釋的身上,夜裡到底是涼,洛月夜吩咐了下人將納蘭若釋扶了下去,自己留下來了。
“鴻兒,你若是不在乎他,為什麼留下來陪著他,這大半夜的,你可知道,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守著,還在這個男人喝醉酒了之後,這個女人清醒的情況下守著,鴻兒,你說這是怎樣的感情?”
洛月夜是在開導洛驚鴻,這個問題,洛驚鴻的確是沒有考慮過,沒有思考過這樣的問題,才會如此的下定結論,洛驚鴻在洛月夜問完之後,愣住了,沒錯,她從不曾這樣考慮過。
從初見歐陽風華開始,洛驚鴻的一顆心,都在歐陽風華的身上,盡管從最初開始,到現在陪伴在洛驚鴻身上,保護洛驚鴻的,都是納蘭若釋,可洛驚鴻也看不見。
“父親,您怎麼會來了?”洛月夜也就是特意為洛驚鴻設下的這一場局,納蘭若釋喝醉了,洛月夜也想看到自己的妹妹是怎樣的一種反應,可這是私下的事情,卻不曾想,洛海天也出現了。
“今天,陛下喧我進宮了,商量的事情,是一件關系到我們洛府的大事。”洛海天身後的下人,端著一個錦繡盒子,洛海天當著洛驚鴻的面,打開了,遞給了洛驚鴻。
洛驚鴻打開了那個錦繡盒子,裡面擺放的,是當初納蘭若釋在初見自己的那天,命人送來的合歡鈴,和一紙婚書,洛驚鴻有些顫抖的手,打開了這婚書,上面的字,讓洛驚鴻有些頭昏。
“洛氏之女,德才兼備,深的朕心,故而,洛氏與天家太子,一堂締約,良緣永結,看此桃花灼灼,宜室宜家,東宮之母懸空,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當洛驚鴻拿著那一紙婚書的時候,整個的人都是蒙的,這算什麼?賜婚嗎?洛驚鴻看著洛海天,一雙大眼睛,眼淚不自覺的就流了出來,她從沒有想過,事情會來的如此突然,如此的讓她不知所措。
洛驚鴻拿著那一紙婚書,上面蓋著的,是天機國的寶印,那是誰也抵賴不了的,洛驚鴻蹲在地上,洛月夜有些心疼的,過去想要扶起洛驚鴻,卻被洛驚鴻推開了,自己站了起來,轉身拿著這一紙婚紙,問著自己的父親洛海天。
“父親,為什麼是我?我還不到適婚之齡,父親,所以,這紙婚書,是不是女兒可以退了?”洛驚鴻天真的想要退了這一紙婚書,她不想嫁,不是不想嫁給納蘭若釋,她是不想嫁給太子,成為聯姻政治的犧牲品。
“鴻兒,你以為,陛下下的旨意,是你可以說退婚就能退婚的?再說了,嫁給太子,將來,皇後就是你的,洛府的女兒,注定是要當皇後的。”從洛海天說出的話,仿佛是刀子那般,一針一陣的,扎在了洛驚鴻的心上。
到底,洛海天看中的,還是那個太子妃的位子而已,並非是她這個女兒啊,洛驚鴻將那婚書放在了錦盒裡,淡淡的說道,“到底,在父親的心中,是皇後只能出在洛府是嗎?比起洛府,我的幸福,並不值得拿出來說事?父親,在你的心裡,我到底是誰什麼?”